一、考试目的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目的是全面、准确地反映初中毕业生在学科学习方面所达到的水平。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的重要依据,也是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命题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引领作用。紧密联系社会生活实际和学生思想实际;在体现正确的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同时,注重考查学生对基本知识的理解,特别是在具体情境中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简单问题的能力;促进教师转变教学观念、改进教学方法,促进学生积极、主动地学习,鼓励学生大胆创新,从不同角度思考问题。
三、命题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发展、融入生活、突出地方特色”,凸显思想品德课程“思想性、人文性、实践性、综合性、时代性”的特点。
(一)导向性原则。以初中学生逐步扩展的生活为基础,以国内外重大经济、政治、科技、文化事件为载体,紧密联系社会生活和学生生活实际,将正确的价值观蕴涵在试题之中,体现学科德育功能和价值取向,突出时代性和教育性特点,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基础性原则。严格依据教育部制定的《全日制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2011年版),充分体现“两试合一”的特点,重视对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考查,体现考试内容的基础性。
(三)科学性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命题,做到考试内容和形式科学,文字表述简明准确、图表清晰,符合学生的年龄特征和认知水平,试题难易适当,具有较高信度、效度和区分度。
(四)综合性原则。在全面考查学生基本知识及基本技能的基础上,重视对学生在具体、开放的情景中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考查,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五)教育性原则。发挥试题的教育功能,注重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交融、整合,有机渗透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引领作用。引导关注现实,关注人与自然、社会的协调发展;引导珍视人类优秀文化,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
四、考试范围
《全日制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2011年版)第三部分“内容标准”中所规定的内容。所用的教材是2016届初中毕业生使用的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思想品德》七、八、九年级实验教科书。
五、考试内容及要求
年级 | 单元 | 具体内容 |
七年级(上册) | 第二单元 | 在成长的道路上 |
第五单元 | 走近法律 | |
七年级(下册) | 第四单元 | 诚信为本 |
第五单元 | 守法护法 健康成长 | |
八年级(上册) | 第三单元 | 关注经济生活 |
第四单元 | 做负责任的公民 | |
第五单元 | 生活在法律的保护中 | |
八年级(下册) | 第一单元 | 生活在社会主义国家里 |
第二单元 | 走进小康时代 | |
第三单元 | 融入民族大家庭 | |
第四单元 | 关注我们的人身权利 | |
第五单元 |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 |
九年级 (全一册) | 第一单元 | 世界在我心中 |
第二单元 | 关爱自然 关爱人类 | |
第三单元 | 发展科技 振兴教育 | |
第四单元 | 理想与使命 | |
2015年7月到2016年6月国内外重大时事,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
六、考试形式与时长
考试形式:闭卷、笔试;组卷方式:政史同堂分卷;考试时间政史合计120分钟。
七、试卷结构
(一) 内容分值比例:
总分为60分。其中心理、道德部分约20%,法律部分约35%,国情部分约45%。
(二) 题型及赋分:
单项选择题:14题,每题2分,共28分;
简答题:2题,每题6分,共12分;
材料分析题:1题,10分;
实践探究题:1题,10分。
(三)试题难易比例:整卷难度系数0.70左右。容易题(P≥0.70)、中等题(0.70>P>0.35)、较难题(P≤0.35)的比例为6∶3∶1。
八、样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