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目的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目的是全面、准确地反映初中毕业生在学科学习方面所达到的水平。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的重要依据,也是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命题的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数学学科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应有利于贯彻新课改理念,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检查初中教学质量,促进义务教育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推动课程改革,减轻学生的过重学业负担,促使教师转变教学方式、学生转变学习方式,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利于考试评价制度改革和高一级学校选拔合格的、具有学习潜能的新生。
三、命题的基本原则
(一)注重导向性。试题有利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城乡公平教育,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继续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促进教师转变教学方式和学生转变学习方式;有利于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有利于初高中教学的衔接,为学生在高中阶段的学习打好基础。
(二)注重科学性。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命题,做到考试内容和形式科学,符合考生的年龄特征和认知水平;试题内容科学,难易适当,表述正确;试卷结构科学、合理,形式规范;具备较高信度、效度和良好的区分度。
(三)注重基础性。试题要在指导学生掌握必要的基础知识的同时,加强考查学生对知识与技能及数学思想方法的理解和掌握情况,特别是考查运算能力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注重能力立意。试题内容要以课程教材作为基础材料,并紧密联系学生的实际,联系社会生活和科技发展的需要。考查灵活运用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尤其注重考查探究能力和实践能力。要注重考查数学知识在生活中的应用,要引导学生关注社会中的热点、焦点问题,做到课内课外相结合,促使学生的学习及考试的内容更加贴近学生的生活和社会发展实际,从而更好地考查学生学习探究应用的能力和水平。
(五)体现教育性。发挥试题的教育功能,有机渗透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关注人与自然、社会的协调发展。对学生的学习过程、学习方法,及其对事物、生活、人生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进行考查,以更好地培养学生的基本素养、科学和人文精神,促进全面发展。
四、考试范围
《全日制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11版)所规定的第三学段(7~9年级)涉及到的四个知识领域,即“数与代数”、“图形与几何”、“统计与概率”、“综合与实践”的内容。参照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义务教育教科书《数学》(7~9年级)教材。
五、考试内容与要求
初中毕业与升学数学学科考试在知识技能、数学思考、问题解决、情感态度等方面对学生进行全面的考查。重视对能力的考查,特别是考查运算能力,推理能力;重点考查基本的数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以及基本的数学思想和活动经验;关注考查学生的数感、符号意识、空间观念、几何直观、数据分析观念,以及运用一般图表、图象处理数据信息的能力,包括对数学语言的阅读理解及表达能力;能够结合实际背景和相关学科知识,建立数学模型,求解数学问题;适当设置一些讨论性、开放性、探索性的问题,考查学生的应用意识和创新意识。
考试要求的知识技能目标分为四个不同层次:了解(认识)、理解、掌握、灵活运用。其具体涵义如下:
了解(认识):能从具体事例中,知道或能举例说明对象的有关特征(或意义);能根据对象的特征,从具体情境中辨认出这一对象。
理解:能描述对象的特征和由来;能明确地阐述此对象与有关对象之间的区别和联系。
掌握:能在理解的基础上,会把对象运用到新的情境中。
灵活运用:能综合运用知识,熟练、灵活、合理地选择与运用有关的方法完成特定的数学任务。
(一)数与代数
1.数与式
(1)有理数
①理解有理数的意义,能用数轴上的点表示有理数,会比较有理数的大小。
②借助数轴理解相反数和绝对值的意义,掌握求有理数的相反数与绝对值的方法,知道的含义(这里a表示有理数)。
③理解乘方的意义,掌握有理数的加、减、乘、除、乘方及简单的混合运算(以三步以内为主)。
④理解有理数的运算律,并能运用运算律简化运算。
⑤能运用有理数的运算解决简单的问题。
(2)实数
①了解平方根、算术平方根、立方根的概念,会用根号表示数的平方根、算术平方根、立方根。
②了解乘方与开方互为逆运算,会用平方运算求百以内整数的平方根,会用立方运算求求百以内整数(对应的负数)的立方根。
③了解无理数和实数的概念,知道实数与数轴上的点一一对应,能求实数的相反数与绝对值。
④能用有理数估计一个无理数的大致范围。
⑤了解近似数,在解决实际问题中,能按问题的要求对结果取近似值。
⑥了解二次根式、最简二次根式的概念,了解二次根式(根号下仅限于数)其加、减、乘、除运算法则,会用它们进行有关的简单四则运算。
(3)代数式
①理解用字母表示数的意义。
②能分析具体问题中的简单数量关系,并用代数式表示。
③会求代数式的值;能根据特定的问题查阅资料,找到所需要的公式,并会代入具体的值进行计算。[NextPage]
(4)整式与分式
①了解整数指数幂的意义和基本性质,会用科学记数法表示数。
②理解整式的概念,会进行简单的整式加、减运算;会进行简单的整式乘法运算(其中的多项式相乘仅指一次式相乘)。
③会推导乘法公式:;,了解公式的几何背景,并能进行简单计算。
④会用提公因式法、公式法(直接用公式不超过二次)进行因式分解(指数是正整数)。
⑤了解分式和最简分式的概念,会利用分式的基本性质进行约分和通分,会进行简单的分式加、减、乘、除运算。
2.方程与不等式
(1)方程与方程组
①能够根据具体问题中的数量关系,列出方程。体会方程是刻画现实世界数量关系的有效模型。
②能经历估计方程解的过程。
③掌握等式的基本性质。
④会解一元一次方程、可化为一元一次方程的分式方程(方程中的分式不超过两个);掌握代入消元法和加减消元法,会解二元一次方程组。
⑤理解配方法,会用配方法、公式法、因式分解法解数字系数的一元二次方程。
⑥会用一元二次方程根的判别式判别方程是否有实根和两个实根是否相等;能根据具体问题的实际意义,检验方程的解是否合理。
(2)不等式与不等式组
①能够结合具体问题,了解不等式的意义,并探索不等式的基本性质。
②会解简单的一元一次不等式,并能在数轴上表示出解集。会解由两个一元一次不等式组成的不等式组,并会用数轴确定解集。
③能够根据具体问题中的数量关系,列出一元一次不等式,解决简单的问题。
3.函数
(1)函数
①能探索简单实例中的数量关系和变化规律,了解常量、变量的意义。
②了解函数的概念和三种表示方法,能举出函数的实例。
③能结合图象对简单实际问题中的函数关系进行分析。
④能确定简单的整式、分式和简单实际问题中的函数的自变量取值范围,并会求出函数值。
⑤能用适当的函数表示法刻画出某些实际问题中变量之间的关系。
⑥结合对函数关系的分析,能对变量的变化情况进行初步讨论。
(2)一次函数
①了解一次函数的意义,能根据已知条件确定一次函数的表达式;会利用待定系数法确定一次函数的表达式。
②会画一次函数的图象,根据一次函数的图象和解析表达式y=kx+b(k≠0)探索并理解其性质(k>0或k<0时,图象的变化情况)。
③理解正比例函数。
④能根据一次函数解决实际问题。
(3)反比例函数
①结合具体情境体会反比例函数的意义,能根据已知条件确定反比例函数表达式。
②能画出反比例函数的图象,根据图象和解析表达式y=k/x(k≠0)探索并理解其性质(k>0或k<0时,图象的变化)。
③能用反比例函数解决某些实际问题。
(4)二次函数
①通过对实际问题情境的分析,了解二次函数的意义。
②会用描点法画出二次函数的图象,认识二次函数的性质。
③会用配方法将数字系数的二次函数的表达式化为的形式,能写出二次函数图象的顶点坐标、说出开口方向、画出对称轴,并能解决简单的实际问题。
④会利用二次函数的图象求一元二次方程的近似解。
(二)图形与几何
1.图形的性质
(1)点、线、面、角
①通过实物和具体模型,了解从物体抽象出来的几何体、平面、直线和点等。
②会比较线段的长短,理解线段的和、差,以及线段中点的意义。
③掌握“两点确定一条直线、两点之间线段最短”这两个基本事实。
④理解两点间距离的意义,会度量两点间的距离。
⑤理解角的概念,能比较角的大小。
⑥认识度、分、秒,会对度、分、秒进行简单的换算,并会计算角的和、差。
(2)相交线与平行线
①了解对顶角、余角、补角等概念,掌握对顶角相等、同角(等角)的余角相等、同角(等角)的补角相等的性质。
②理解垂线、垂线段等概念,理解垂线段最短的性质及点到直线的距离的意义。
③知道过一点有且仅有一条直线垂直于已知直线,会用三角尺或量角器过一点画一条直线的垂线。
④知道两直线平行同位角相等,进一步探索平行线的性质。
⑤知道过直线外一点有且仅有一条直线平行于已知直线,会用三角尺和直尺过已知直线外一点画这条直线的平行线。
(3)三角形
①理解三角形及其有关内角、外角、中线、高、角平分线等概念,了解三角形的稳定性。
②掌握三角形的内角和定理及其推论,了解三角形的任意两边之和大于第三边。
③理解全等三角形的概念,掌握可证两个三角形全等的判定定理(SSS、SAS、ASA、AAS、HL)。
④理解角平分线的性质定理。
⑤理解线段垂直平分线的概念及其性质定理。
⑥了解等腰(等边)三角形的概念,掌握等腰(等边)三角形的性质定理和判定定理。
⑦了解直角三角形的概念,掌握直角三角形的性质和一个三角形是直角三角形的条件。
⑧会运用勾股定理解决一些简单的实际问题;会用勾股定理的逆定理判定直角三角形。
⑨了解三角形重心的概念。[NextPage]
(4)四边形
①了解多边形的内角和与外角和公式。
②掌握平行四边形、矩形、菱形、正方形的概念和性质,了解它们之间的关系;了解四边形的不稳定性。
③掌握平行四边形的有关性质和四边形是平行四边形的条件。
④了解两条平行线之间距离的意义,会度量两条平行线之间的距离。
⑤掌握矩形、菱形、正方形的有关性质和四边形是矩形、菱形、正方形的条件。
⑥掌握三角形中位线定理。
(5)圆
①理解圆及其有关概念,了解弧、弦、圆心角的关系,了解点与圆、直线与圆的位置关系,掌握垂径定理和切线长定理。
②理解圆的性质,理解圆周角与圆心角的关系、直径所对圆周角的特征。
③了解三角形的内心和外心。
④理解切线的概念及切线与过切点的半径之间的关系;能判定一条直线是否为圆的切线,会过圆上一点画圆的切线。
⑤了解正多边形的概念及正多边形与圆的关系。
⑥会计算弧长及扇形的面积,会计算圆锥的侧面积和全面积。
(6)尺规作图
①完成以下基本作图:作一条线段等于已知线段;作一个角等于已知角;作角的平分线;作线段的垂直平分线。
②利用基本作图作三角形:已知三边作三角形;已知两边及其夹角作三角形;已知两角及其夹边作三角形;已知底边及底边上的高作等腰三角形;已知一直角边和斜边作直角三角形。
③会过一点、两点和不在同一直线上的三点作圆。
④在尺规作图中,了解作图的道理,保留作图的痕迹,不要求写出做法。
(7)定义、命题、定理
了解证明的含义:
①了解定义、命题、定理、推论的含义,会区分命题的条件(题设)和结论。
②了解逆命题的概念,会识别两个互逆命题,并知道原命题成立其逆命题不一定成立。
③了解证明的意义和必要性,理解合乎逻辑的证明过程可以有不同的表达形式,会综合法证明的格式。
④了解反证法的含义。
⑤掌握用综合法证明的格式,体会证明的过程要步步有据。
掌握以下基本事实,作为证明的依据:
①一条直线截两条平行直线所得的同位角相等。
②两条直线被第三条直线所截,若同位角相等那么这两条直线平行。
③若两个三角形的两边及其夹角(或两角及其夹边,或三边)分别相等,则这两个三角形全等。
④全等三角形的对应边、对应角分别相等。
利用(2)中的基本事实证明下列命题:
①平行线的性质定理(内错角相等、同旁内角互补)和判定定理(内错角相等或同旁内角互补,则两直线平行)。
②三角形的内角和定理及推论(三角形的外角等于不相邻的两内角的和,三角形的外角大于任何一个和它不相邻的内角)。
③直角三角形全等的判定定理。
④角平分线性质定理及逆定理;三角形的三条角平分线交于一点(内心)。
⑤垂直平分线性质定理及逆定理;三角形的三边的垂直平分线交于一点(外心)。
⑥三角形中位线定理。
⑦等腰三角形、等边三角形、直角三角形的性质和判定定理。
⑧平行四边形、矩形、菱形、正方形的性质和判定定理。[NextPage]
2.图形的变化
(1)图形的轴对称
①了解轴对称,并理解它的基本性质,理解对应点所连的线段被对称轴垂直平分的性质。
②能画出简单平面图形(点、线段、直线、三角形等)关于给定对称轴的对称图形。
③理解基本图形(等腰三角形、矩形、菱形、正多边形、圆)的轴对称性及其相关性质。
④认识并欣赏自然界和现实生活中的轴对称图形。
(2)图形的旋转
①认识关于旋转中心的旋转,探索它的基本性质,理解对应点到旋转中心的距离相等、对应点与旋转中心连线所成的角彼此相等的性质。
②知道线段、平行四边形、正多边形、圆的中心对称性质。
③能够按要求作出简单平面图形旋转后的图形。
④了解旋转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
(3)图形的平移
①认识平移,探索它的基本性质,理解对应点连线平行且相等的性质。
②认识和欣赏平移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
③能按要求作出简单平面图形平移后的图形。
④理解图形之间的变换关系(轴对称、平移、旋转及其组合)。
⑤灵活运用轴对称、旋转、平移的组合进行图案设计。
(4)图形的相似
①了解比例的基本性质,了解线段的比、成比例的线段,了解黄金分割。
②了解相似多边形和相似比。
③两条直线被一组平行线所截,所得的对应线段成比例。
④了解两个三角形相似的概念,理解两个三角形相似的条件。
⑤了解图形的位似,能够利用位似将一个图形放大或缩小。
⑥认识现实生活中物体的相似,利用图形的相似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如利用相似测量旗杆的高度)。
⑦认识锐角三角函数(sinA、cosA、tanA),知道30°,45°,60°角的三角函数值;由已知特殊三角函数值求它对应的锐角。
⑧运用三角函数解决与直角三角形有关的简单实际问题。
(5)图形的投影
①了解中心投影和平行投影。
②会画基本几何体(直棱柱、圆柱、圆锥、球)的三视图(主视图、左视图、俯视图),会判断简单物体的三视图,能根据三视图描述基本几何体或实物原型。
③了解直棱柱、圆锥的侧面展开图,能根据展开图判断和制作立体模型。
④了解基本几何体与其三视图、展开图(球除外)之间的关系;知道这种关系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
3.图形与坐标
(1)认识并能画出平面直角坐标系;在给定的直角坐标系中,会根据坐标描出点的位置、由点的位置写出它的坐标。
(2)能在方格纸上建立适当的直角坐标系,描述物体的位置。
(3)在同一直角坐标系中,理解图形变换后点的坐标的变化。
(4)灵活运用不同的方式确定物体的位置。
(三)统计与概率
1.统计
(1)能处理简单的统计数据。
(2)认识抽样的必要性,能指出总体、个体、样本,体会不同的抽样可能得到不同的结果。
(3)会用扇形统计图表示数据。
(4)理解并会计算中位数、众数、加权平均数;根据具体问题,了解它们是数据集中趋势的描述。
(5)会计算方差,并会用它表示数据的离散程度。
(6)理解频数的概念,了解频数分布的意义和作用,会画频数分布直方图,并能解决简单的实际问题。
(7)能用样本的平均数、方差来估计总体的平均数和方差。
(8)能根据统计结果作出合理的判断和预测。
(9)认识到统计在社会生活及科学领域中的应用,并能解决一些简单的实际问题。
2.概率
(1)通过列表、画树状图等方法,列出简单随机事件所有可能的结果,以及指定事件发生的所有可能结果,了解事件的概率。
(2)知道通过大量重复试验,可以用频率来估计概率。
(四)综合与实践
能灵活运用数学活动中获得的研究问题的方法和经验,从具体、简单的问题情境中,建立并求解数学模型,解释、解决某些数学中或实际中的简单问题。
六、考试形式与时间
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全卷满分为12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七、试卷结构
全卷由卷Ⅰ和卷Ⅱ组成。卷Ⅰ为选择题,赋分36分。卷Ⅱ为非选择题,赋分为84分,其中填空题占18分,解答题占66分。
各知识板块的内容比例为:数与代数约占45%;空间与图形约占40%;统计与概率约占15%。数学活动等综合实践的内容适量融合在以上三个部分的内容里面考查。
试题由客观性试题和主观性试题两部分组成。客观性试题包括选择题和填空题,选择题12题,每题3分,共36分;填空题6题,每题3分,共18分。主观性试题有8题,包括计算题、证明题、开放题、探究题、应用题、作图题等,共66分。选择题是四选一型的单项选择题;填空题只要求写出结果,不必写出计算过程或推证过程;作图题只要求保留作图痕迹,不要求写作法;解答题在解答时都应写出文字说明、演算步骤和推理过程。客观性试题和主观性试题两部分的分值比例分别约占45%、55%。
试题按其难度分为容易题(难度在 0.7 以上)、中等题(难度在 0.35-0.7)和较难题(难度在 0.35 以下),三种试题分值之比为6:3:1。整卷试题的难度系数约为0.7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