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考试性质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是检查、评价普通初级中学教育教学质量,考核初中学生必修课学习是否能达到课程标准规定的基本要求的重要手段,是全面贯彻国家课程方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推动课程改革进一步深入的重要改革举措。
高级中学招生考试是合格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高级中学根据考生的成绩,按已确定的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因此,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应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
II、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1、答卷方式
闭卷、笔试。
2、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120分钟,试卷满分130分。
3、科目分值
物理80分、化学50分。各学科试题只涉及本学科内容,不跨学科综合。
4、题型
试卷包括选择题和非选择题,非选择题一般包括填空、作图、实验、计算、简答等题型。
5、试卷结构
⑴试卷分第Ⅰ卷和第Ⅱ卷
第Ⅰ卷: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共27题,每题2分,共计54分。其中化学12道题,物理15道题。
第Ⅱ卷:题型为非选择题。共6道大题,共计76分。其中化学2道大题,物理4道大题。
⑵组卷
试卷按题型、内容和难度进行排列,选择题在前,非选择题在后,同一题型中同一学科的试题相对集中,同一学科中不同试题尽量按由易到难的顺序排列。
III、各学科考核目标、内容
物 理
一、命题指导思想
根据高级中学对新生文化素质的要求,依据《义务教育物理课程标准(2011版)》,结合教学实际,确定中考物理学科考试内容。中考物理试题着重考查考生知识、能力和科学素养。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注重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发展的联系,注意物理知识在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广泛应用,并有利于激发考生学习科学的兴趣,培养实事求是的态度,形成正确的价值观,促进“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维课程培养目标的实现。
二、考试范围
(一)考核能力与要求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物理学科要求考查考生理解、推理、分析综合、数理思维和实验探究五种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1、理解能力
①理解物理概念、物理规律的确切含义,理解物理规律的适用条件,以及它们在简单情况下的应用;
②能够清楚认识概念和规律的表达形式(包括文字表述和数学表述);
③能够鉴别关于概念和规律的似是而非的说法;
④理解相关知识的区别和联系。
2、推理能力
①能够根据已知的知识和物理事实、条件,对物理问题进行逻辑推理,得出正确的结论或作出正确的判断;
②能把推理过程正确地表达出来。
3、分析综合能力
①能够独立地对所遇的问题进行具体分析、研究,弄清其中的物理状态、物理过程和物理情境,找出其中起重要作用的因素及有关条件;
②能够把一个复杂问题分解为若干较简单的问题,找出它们之间的联系;
③能够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运用物理知识综合解决所遇到的问题。
4、应用数学工具处理物理问题的能力
①能够根据具体问题列出物理量之间的关系式,进行推导和求解,并根据结果得出物理结论;
②能运用几何图形、函数图像进行表达、分析。
5、实验能力
①能明确实验目的,能理解实验原理和方法,能控制实验条件,会使用仪器,会观察、分析实验现象,会记录、处理实验数据,并得出结论,对结论进行分析和评价;
②能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并制定解决方案;
③能运用已学过的物理理论、实验方法和实验仪器去处理问题,包括简单的设计性实验。
这五个方面的能力要求不是孤立的,着重对某一种能力进行考查的同时在不同程度上也考查了与之相关的能力。同时,在应用某种能力处理或解决具体问题的过程中也伴随着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的过程。因而中考对考生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等探究能力的考查渗透在以上各种能力的考查中。
(二)考试内容和考点水平要求
1.考试内容
根据课程标准的要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物理学科考查的内容包括“光学”、“热学”、“力学(含声现象)”和“电学”四个方面,“科学探究”的考查融入上述内容之中。考查的内容不应超越课标中所涉及的内容。
2.对各部分知识内容要求掌握的程度:
Ⅰ类,对所列知识要知道其内容及含义,并能在有关问题中识别和直接使用,属课程标准中“了解”和“认识”层面。[NextPage]
Ⅱ类,对所列知识要理解其确切含义及与其他知识的联系,能够进行叙述和解释,并能在实际问题的分析、推理、综合和判断等过程中运用;能对对象进行测量,独立完成操作;能对仪器或方案进行调整和改进;能对目标进行探究设计和实验,属课程标准中 “理解”、“应用”和“独立操作”层面。
序号 | 内容 | 层次要求 |
一 | 力学板块 | |
考点1 | 机械运动 | |
§1 | 长度和时间的测量 | Ⅱ |
§2 | 运动的描述 | Ⅰ |
§3 | 运动的快慢 | Ⅰ |
§4 | 测量平均速度 | Ⅱ |
考点2 | 质量和密度 | |
§1 | 质量 | Ⅰ |
§2 | 密度 | Ⅱ |
§3 | 测量物质的密度 | Ⅱ |
§4 | 密度与社会生活 | Ⅱ |
考点3 | 力 运动和力 | |
§1 | 力 | Ⅰ |
§2 | 弹力 | Ⅰ |
§3 | 重力 | Ⅰ |
§4 | 牛顿第一定律 | Ⅱ |
§5 | 二力平衡 | Ⅱ |
§6 | 摩擦力 | Ⅱ |
考点4 | (固、液、气)压强 | |
§1 | 压强 | Ⅱ |
§2 | 液体压强 | Ⅱ |
§3 | 大气压强 | Ⅱ |
§4 | 流体压强与流速的关系 | Ⅰ |
考点5 | 浮力 | |
§1 | 浮力 | Ⅱ |
§2 | 阿基米德原理 | Ⅱ |
§3 | 物体的沉浮条件及应用 | Ⅱ |
考点6 | 功和机械能 简单机械 | |
§1 | 功 | Ⅱ |
§2 | 功率 | Ⅱ |
§3 | 动能和势能 | Ⅰ |
§4 | 机械能及其转化 | Ⅰ |
§5 | 杠杆 | Ⅱ |
§6 | 滑轮 | Ⅱ |
§7 | 机械效率 | Ⅱ |
二 | 电磁板块 | |
考点7 | 电流 电路 电压 电阻 欧姆定律 | |
§1 | 两种电荷 | Ⅰ |
§2 | 电流和电路 | Ⅰ |
§3 | 串联和并联 | Ⅰ |
§4 | 电流的测量 | Ⅱ |
§5 | 串、并联电路中电流的规律 | Ⅱ |
§6 | 电压 | Ⅰ |
§7 | 串、并联电路中电压的规律 | Ⅱ |
§8 | 电阻 | Ⅰ |
§9 | 变阻器 | Ⅰ |
§10 | 电流与电压和电阻的关系 | Ⅱ |
§11 | 欧姆定律 | Ⅱ |
§12 | 电阻的测量 | Ⅱ |
§13 | 欧姆定律在串、并联电路中的应用 | Ⅱ |
考点8 | 电功率 生活用电 | |
§1 | 电能 电功 | Ⅰ |
§2 | 电功率 | Ⅱ |
§3 | 测量小灯泡的电功率 | Ⅱ |
§4 | 焦耳定律 | Ⅱ |
§5 | 家庭电路 | Ⅱ |
§6 | 家庭电路中电流过大的原因 | Ⅰ |
§7 | 安全用电 | Ⅰ |
考点9 | 电与磁 | |
§1 | 磁现象 磁场 | Ⅰ |
§2 | 电生磁 | Ⅰ |
§3 | 电磁铁 电磁继电器 | Ⅰ |
§4 | 电动机 | Ⅰ |
§5 | 磁生电 | Ⅰ |
三 | 热学板块 | |
考点10 | 物态变化 | |
§1 | 温度 | Ⅰ |
§2 | 熔化和凝固 | Ⅱ |
§3 | 汽化和液化 | Ⅱ |
§4 | 升华和凝华 | Ⅰ |
考点11 | 内能及内能的利用 | |
§1 | 分子热运动 | Ⅰ |
§2 | 内能 | Ⅰ |
§3 | 比热容 | Ⅱ |
§4 | 热机 | Ⅰ |
§5 | 热机的效率 | Ⅰ |
§6 | 能量的转化和守恒 | Ⅰ |
四 | 光学板块 | |
考点12 | 光的传播 反射 平面镜 | |
§1 | 光的直线传播 | Ⅰ |
§2 | 光的反射 | Ⅰ |
§3 | 平面镜成像 | Ⅱ |
考点13 | 光的折射 透镜 | |
§1 | 光的折射 | Ⅱ |
§2 | 光的色散 | Ⅰ |
§3 | 透镜 | Ⅰ |
§4 | 生活中的透镜 | Ⅱ |
§5 | 凸透镜成像的规律 | Ⅱ |
§6 | 眼睛和眼镜 | Ⅰ |
§7 | 显微镜和望远镜 | Ⅰ |
五 | 声现象 信息 能源板块 | |
考点14 | 声、信息传递、能源 | |
§1 | 声音的产生与传播 | Ⅰ |
§2 | 声音的特性 | Ⅰ |
§3 | 声的利用 | Ⅰ |
§4 | 噪声的危害和控制 | Ⅰ |
§5 | 现代顺风耳——电话 | Ⅰ |
§6 | 电磁波的海洋 | Ⅰ |
§7 | 广播、电视和移动通信 | Ⅰ |
§8 | 越来越宽的信息之路 | Ⅰ |
§9 | 能源 | Ⅰ |
§10 | 核能 | Ⅰ |
§11 | 太阳能 | Ⅰ |
§12 | 能源与可持续发展 | 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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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形式、试卷结构及难易度
1、内容比例:声学约占4%,光学约占11%,热学约占11%,电学约占37%(含信息的传递),力学约占37%(含能源与可持续发展)。
2、题型:单项选择题30分(每小题2分);非选择题50分,其中填空题8分(每空1分);作图题9分(每小题3分);实验题18分;计算题15分。
3、难易度:试题分为容易题、中等题和难题,三种不同难度试题分值的比值为6:3:1。
试题总体难度系数为0.55左右。
化 学
一、命题指导思想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化学命题力求体现对学生化学素养的考查,体现《义务教育化学课程标准(2011版)》(以下简称“课标”)对学生的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基本要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化学命题应有利于全面、准确地评价学生在化学学习方面所达到的水平,有利于转变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学生的学习方式,有利于推进新课程的实施。
二、考试内容及命题要求
1、考试内容
根据课标的要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化学考查的内容包括“身边的化学物质”、“物质构成的奥秘”、“物质的化学反应”和“化学与社会发展”四个方面,“科学探究”的考查融入上述内容之中。考查的内容不应超越课标中“内容标准”所涉及的内容。
2、命题要求
⑴严守课标:命题遵循课标中内容标准的要求,关注核心概念、主干知识和基本原理,关注知识形成的过程以及知识间的相互联系,重视通过实验考查学生的科学探究能力,在试题素材和内涵中尽可能体现课标在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方面的要求。
⑵重视基础:重视对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方法的理解的考查,考查学生运用化学基础知识、技能和方法分析和解决简单问题的能力,避免知识的简单复现和技能的机械组合。
⑶突出应用:将基础知识和技能放在真实而有意义的背景中去考查。通过情景化的试题素材的设置,将化学知识与实际生活相联系,让学生从真实的情境中发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体现化学、技术、社会与环境的相互关系。问题的设置力求具有新颖性、启发性、探索性。
⑷关注探究:重视对学生化学实验与科学探究能力的考查,关注学生运用科学方法、设计实验方案、进行推理、解决开放性问题等过程,试题的设置不仅在形式上有新意,而且在答题要求上充分反映学生的思维品质,有利于考查学生的创新思维。
⑸杜绝繁、偏、怪试题,题量适中,难度适宜。
三、考试形式及试卷结构
1、内容比例
身边的化学物质,约占18分;物质构成的奥秘,约占10分;物质的化学变化,约占15分;化学与社会发展,约占7分。
“科学探究”的考查融入上述内容之中。
2、题型比例
选择题24分(单选,12道,每小题2分),填空与简答题18分[填空题3道,12分,每空1分;简答题(化学计算方面)1道,6分],实验与探究题8分(2道,每空1分)。
3、难度系数
0.55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