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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广安市2019年中考数学考试说明

2019-04-26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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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试性质

广安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数学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之一,目的是全面、准确的评价初中毕业生《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所规定的数学毕业水平的程度。考试的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义务教育阶段数学学科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因此,本考试应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

二、命题依据和命题原则

1.以教育部《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和现行教材为命题依据,试题求解过程中所涉及的知识与技能均以课标要求为准。

2.关注对学生基本数学素养的评价,主要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以及重点知识、重要技能的掌握情况,考查数学活动过程中发现和提出问题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试题素材、求解方式、尽量体现公平性,尽量避免需要特殊背景知识才能够理解的试题素材。

4.题目的形式不拘泥于教材中的形式,数学思想方法,数学能力是重点。

5.整套试题重在考察通性、通法,不出偏题、怪题,兼顾试题的基础性、综合性和现实性。

6.已在2011版课标中删去的内容不再作为考试内容。(见附录)

附录:删去的内容:

删去:有效数字的概念。

删去:"一元一次不等式组的应用。"

删去:能根据一次函数的图像求二元一次方程组的近似解。

删去:了解垂线段最短的性质。

删去:会用三角尺或量角器过一点画一条直线的垂线。

删去:梯形的概念和性质,平面图形的镶嵌。

删去:会计算圆锥的侧面积和全面积。

删去:了解镜面对称。

删去:能够按要求作出简单平面图形旋转后的图形,探索图形之间的变换关系。

删去:视点、视角、盲区;了解并欣赏一些有趣的图形;知道物体的阴影是怎么形成的,能根据光线的方向辨认事物的阴影。

删去:能指出总体、个体、样本,体会不同的抽样可能得到不同的结果。

删去:"会计算极差。"

删去:通过实例进一步丰富对概率的认识,并能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三、命题范围和考试内容

1.现行教材(《人教版》7-9年级)中出现的内容均为考试范围,其中的《数学活动》、《课题学习》作为了解内容。(注:对教材上标注有*号(即选学)内容不作为必考即单独成题考试,但可以作为解题方法、技巧渗透到中考试题的较难题部分,教学复习备考时对学生实行分类要求,对学有余力、能升上高中继续学习的学生才要求掌握。)

2.各部分内容所占比例如下:

数与代数占45%左右,图形与几何占40%左右,统计与概率占10%左右,综合与实践占5%左右。

三、考试方式和试卷结构

1.考试方式

闭卷、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20分。

参加考试的学生可带三角板、圆规、量角器、铅笔进入考场。(注:2017年起学生不准再带计算器进入考场)

2.试卷结构及题型安排

试题分为选择题和非选择题两部分。选择题为单项选择题;非选择题中的填空题只要求直接写出结果,解答题(包括:计算题、证明题、阅读题、画图题以及探索、综合实践等),要求写出解题的主要过程,关键步骤不能省略。

另设一张答题卡,所有试题均在答题卡相应位置作答。

3.题型安排及分值分布(保持与2018年结构一致)

4.难度比例

根据学生实际,试题易中难比例为6:3:1。即容易题60%、中等题30%、较难题10%。【注:为提高试题区分度,建议将容易题(即60%的部分)的难度较以往还要降低,较难题(即10%的部分)的难度适当增加。并且建议将10%的难题分散在选择题最后一题、填空题的最后一题、压轴题的最后两问,分散难度,且成阶梯增加。】预估整卷试题难度系数在0.6~0.65之间。

四、考试内容及要求

(一)总体目标要求

1.目标动词

知识技能目标

了解(认识)能从具体事例中,知道或能举例说明对象的有关特征(或意义);能根据对象的特征,从具体情境中辨认出这一对象。

理解能描述对象的特征和由来;能明确地阐述此对象与有关对象之间的区别和联系。

掌握能在理解的基础上,把对象运用到新的情境中。

探索独立或与他人合作参与特定的数学活动,理解或提出问题,寻求解决问题的思路,发现对象的特征及其与相关对象的区别和联系,获得理性认识。

2.总体目标

知识与技能

经历从具体情境(或一些实际问题)中抽象出符号的过程;

理解有理数、实数、代数式(整式、分式、二次根式)、方程(一元一次方程、一元二次方程、可以化为一元一次方程的分式方程和二元一次方程组)、不等式(一元一次不等式、一元一次不等式组)、函数(一次函数、反比例函数、二次函数);

掌握必要的运算(掌握有理数的加、减、乘、除、乘方及简单的混合运算(以三步为主));会进行有关实数的简单四则运算;会进行简单的整式加、减运算,会进行简单的整式乘法运算(其中的多项式相乘仅指一次式之间以及一次式与二次式相乘);能用提公因式法、公式法(直接利用公式不超过两次)进行因式分解(指数是正整数);会进行简单的分式加、减、乘、除运算;会解一元一次方程、简单的二元一次方程组、可化为一元一次方程的分式方程(方程中的分式不超过两个),会解简单数字系数的一元二次方程;会解简单的一元一次不等式,会解由两个一元一次不等式组成的不等式组;会利用二次函数和图象求一元二次方程的近似解;经历心算、画图或计算器等手段估计方程解的过程;探索具体问题中的数量关系和变化规律,并能运用代数式、方程、不等式、函数等进行描述。

经历探究物体与图形的基本性质(平行线的性质,三角形中位线的性质,等腰三角形的性质,等边三角形的性质,直角三角形的性质,平行四边形的性质,矩形、菱形、正方形的性质,圆的性质)、变换(轴对称、科移、旋转、相似)、位置关系的过程,掌握三角形、四边形、圆的基本性质以及平移、旋转、轴对称、相似等的基本性质,初步认识投影(中心投影和平行投影)与视图(主视图、左视图、俯视图),掌握基本的识图、作图等技能,体会证明的必要性,能够根据①两点确定一条直线.②两点间直线段最短.③过一点有且只有一条直线与已知直线垂直.④两条直线被第三条直线所截,如果同位角相等,那么两直线平行.⑤过直线外一点有且只有一条直线与这条直线平行.⑥两边及其夹角分别相等的两个三角形全等.⑦两角及其夹边分别相等的两个三角形全等.⑧两条直线被一组平行线所截,所得的对应线段成比例.⑨三边分别相等的两个三角形全等.等证明三角形和四边形相关的基本性质和判定定理,相似三角形的判定定理和性质定理,垂径定理,圆周角定理,切线长定理等,掌握基本的推理技能。但是,不要求运用这些定理证明其他命题.

从事收集、描述、分析数据,作出判断并进行交流的活动,强调对"随机"的体会,感受抽样的必要性,理解抽样方法,体会用样本估计总体的思想(主要指用样本平均数、方差估计总体的平均数和方差),掌握必要的数据处理技能(会用扇形统计图表示数据,在个体的情境中会计算加权平均数、方差,画频数分布直方图等);进一步丰富对概率的认识,知道大量重复实验时频率可作为事件发生概率的估计值,会运用列举法(包括列表、画树状图)计算一些简单事件发生的概率。

数学思考

1.通过用代数式、方程、不等式、函数等表述数量关系的过程,体会模型的思想,建立符号意识;在研究图形性质和运动、确定物体位置等过程中,进一步发展空间观念;经历借助图形思考问题的过程,初步建立几何直观。

2.了解利用数据可以进行统计推断,发展建立数据分析观念;感受随机现象的特点。

3.体会通过合情推理探索数学结论,运用演绎推理加以证明的过程,在多种形式的数学活动中,发展合情推理与演绎推理的能力。

4.学会独立思考,体会数学的基本思想和思维方式。

问题解决

1.在具体的情境中,能从数学的角度发现问题和提出问题,并综合运用数学知识和方法等解决简单的实际问题,发展应用意识和实践能力。

2.经历从不同角度寻求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的过程,体验解决问题方法的多样性。

3.在与他人合作和交流过程中,能较好地理解他人的思考方法和结论。

4.能针对他人所提的问题进行反思,初步形成评价与反思的意识。

情感态度

1.积极参与数学活动,对数学有好奇心和求知欲。

2.感受成功的快乐,体验独自克服困难、解决数学问题的过程,有克服困难的勇气,具备学好数学的信心。

3.在运用数学表述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中,认识数学具有抽象、严谨和应用广泛的特点,体会数学的价值。

4.敢于发表自己的想法、提出质疑,养成独立思考、合作交流等学习习惯。

(二)考试知识要点及要求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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